各区、市团委,各团工委,市直各单位团组织,中央、省驻青有关单位团组织,团市委机关各部门,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团市委十五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团的“奥运贡献年”和“作风建设年”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更好地服务和推动新形势下我市共青团工作的蓬勃发展,根据《青岛共青团调研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共青团青岛市委2008年工作要点》的精神及有关要求,团市委决定开展第五届青岛共青团调研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青年成长规律、青年工作规律和团的工作规律,解放思想,务实创新,集思广益,勇破难题,推出一批具有前瞻性、指导性和长效性的调研成果,站在新的更高的起点,促进青岛共青团事业实现新的跨越。
二、实施步骤
(一)各区市团委、各市直团组织、团市委各部门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参考题目的范围(参考题目见附件一),确定调研题目(参考题目见附件一),并将调研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
(二)各课题承担单位和部门自行设计制定调研方案,开展调研活动。团市委将组织力量对各市直单位开展调研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三)10月30日前,各单位和部门将调研成果申报表(附件三)和调研成果,按格式要求(附件四)整理成册,附电子版,报送团市委研究室。未按时上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团市委将对调研成果的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参与调研评选活动的情况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四)团市委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表彰优秀调研成果和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有价值的调研信息将报送团市委领导和有关部门作决策参考。对于优秀调研成果,团市委将统一汇编成册,结集出版,并在《青岛共青团》进行刊登,或推荐参加团中央和团省委全团调研奖的评选。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青岛共青团调研奖评选工作是团市委落实团的“作风建设年”的具体要求,不断健全团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青年工作能力和水平采取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团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调研奖评选组织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参评调研成果的组织、申报、筛选、推荐等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对推报成果进行严格把关,杜绝抄袭现象,一经发现,将取消抄袭者的参评资格,并对推报单位年终考核进行扣分。
(二)广泛发动。各区市、市直单位团组织要以此次调研奖评选工作为契机,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层层落实,发动所在地区、行业的团组织广泛参与,从而在全市形成全团抓调查研究、全团重学习思考的良好局面。
(三)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团组织要把加强调查研究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基本途径和具体举措,自觉深入基层、深入青年,用实际行动树立和展示共青团的良好形象。要深刻把握党对共青团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认真研究解决涉及青岛共青团事业整体和长远发展的基本问题,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上,做到既有对实践的总结,又有理论上的分析,既有调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有思考得出的新思想新观点,充分体现调查研究对现实工作的指导意义,为推动团的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